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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清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12-17     浏览:9     评论: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原县清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三行审投〔2021〕69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原县清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三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三行审投〔2021〕69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三原县城区清河内;

  2.2 工程规模:三原县清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对清河沿岸新龙桥向西600米处为起点,向西延伸约 2000米进行湿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进行修建生态护坡 、两岸生态湿地建设、河道垃圾清理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16216200元,(其中本次招标金额约14061600元);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三原县清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标段编号: E6104223516q9nxjcs28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具有近3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 (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为准。

  3.4 投标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资格预审确认时间

  请于2024年4月15日 00 时00 分至2024年04月20 日 00 时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投标确认。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4月15日 00 时00 分至2024年04月20 日 00 时00 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04 月 26 日 09 时30 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219.145.121.42: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及时签到(开标前60分钟开始签到),否则将无法参与不见面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三原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228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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